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3-20395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4-28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国光解读

我市目前存在1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崩塌13处、地面塌陷1处,为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邹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邹城市2021-203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政策为依据,编制并印发《邹城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方案》明确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防治重点。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和地面塌陷,因此6-9月(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防治重点集中在采煤塌陷区;峄山省级地质公园,岗山、护驾山等市级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山石开采、河沙开采重点区等其他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防治重点区域:香城镇劈石峪村、张庄镇将军堂村、张庄镇魏口村、张庄镇黄庄村、城前镇范家庄村、石墙镇草寺村等。

《方案》规定(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镇街、部门要树立“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的重要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落实防灾措施,夯实防御能力。一是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健全以当地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进一步落实监测责任。二是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市应急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拟订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需要成立群专结合的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三是做好预报预警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要在汛期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工作。

(三)加大经费投入,优化服务保障。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要将防治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因工程建设、景区开发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依法履行治理义务。对已经批准设立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加快进度,力争在汛期之前完工。

(四)注重宣传教育,增强防灾意识。各有关部门、镇街要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增强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的识灾、避灾、防灾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氛围,不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地质灾害重大风险。

政策解读:邹城市自然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联系方式:0537-5344489

政策原文:【政策】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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