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03W/2023-11253 | 分 类 | 部门会议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8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2023年7月17日,邹城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孟宪忠在四楼会议室召集召开会议,具体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医共体及中心药房建设事项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解决医共体药品供应保障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制度落实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药品质量管理,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会议要求:围绕统一药品目录、统一药品采购、统一药学服务、统一药品储备、统一药品使用监测五项内容,促进我市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药品供应一体化,促进各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促进人民群众用药有效、安全、经济。
(一)统一用药目录。医共体牵头单位建立由各成员单位参与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用药需求,遴选循证证据充足、临床使用频度高、剂型规格适宜的药品,制定医共体内统一的用药目录,不断提高成员单位与牵头单位药品配备重合度。
(二)统一药学服务。医共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具体负责中心药房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三)统一药品使用监测。医共体牵头单位指导成员单位依托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利用国家药品使用监测系统(山东省系统),规范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强化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四)统一药品采购。医共体牵头单位要利用我市医共体中心药房信息平台定期审核、汇总成员单位药品采购计划,组织各成员单位与药品供货企业统一签订采购协议,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药品。
(五)统一药品储备。医共体牵头单位按照国家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要求,统一组织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探索牵头单位储备、商业储备等多种储备模式,增强药品储备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统一划定库存警戒线,建立健全常态化储备机制,发挥中心药房“蓄水池”功能,切实提升区域内短缺药品监测应对能力,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二、群众看病就医不够便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
会议要求:按照《邹城市群众看病就医不够便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评估标准、细化责任分工。对照专项整治7个方面34项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事一台账,明确任务目标、推进措施、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完成时限,抓好责任落实和任务落实。进行动员部署,定期督促推进,市工作专班每周调度整治进展情况。严格评估验收。开展体验就医,查找解决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体验式调研、“四不两直”等方式推动整治措施落实。
出席人员:孟宪忠、刘䶮、聂瑞成、付强、张风雷、邓斌、陈国良
记录人:郭振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