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4-12376 分        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6-14
文        号 邹政字〔2024〕25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6-14 浏览次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邹自资规呈〔2024〕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邾国大道、金临大道以东,董家岭村以北,京台高速以西,崇义路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712.47公顷。

二、充分释放片区发展潜力

孟子湖片区位于中心城区东部,是邹城带状结构上的重要一环。《规划》实施要充分发挥片区自身生态优势,挖掘孔孟历史文化内涵,完善配套设施,延展城市功能,注重品质提升,把该片区建设成为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美、特色突出、以生活居住功能为主的城市综合性片区。

三、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完善,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实施规划管理、核发许可的法定依据。要充分认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要依法依规推动规划落地

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划》合理配置孟子湖片区的土地和空间资源,有序组织开发建设。要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同步建设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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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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