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5-00898 | 分 类 | 重点工作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3-04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1、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2、以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线为抓手,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行动,确保PM2.5浓度低于4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6.7%以上。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3、深入开展河湖水质保障行动,确保白马河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牵头,各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4、保持打击危废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为100%。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牵头,市公安局、各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5、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确保河湖问题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各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6、高质量推进水土流失系统治理18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7、严格落实“林长制”,做好荒山绿化项目区日常管护,常态化开展植树添绿活动。科学推动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8、加快建设邹东3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力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90万千瓦。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9、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20台,保有量达到1620台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10、加大绿色工厂培育力度,力争创建济宁市级以上绿色工厂3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