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1-04959 分        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12
文        号 邹政办字〔2021〕38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设立“零工小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设立“零工小站”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设立“零工小站”的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零工劳务市场就业服务的八项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函〔2021〕45号)和《邹城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邹创城发〔2021〕1号)要求,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业需求,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加强零工劳务市场就业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为民、便民、惠民”理念,按照“建机制、抓巩固、促提升”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营造干净、有序、生态、文明的宜居环境,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要坚持疏堵结合,管理和服务及时跟进,把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和建设“零工小站”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建立起规范有序、服务周到、方便快捷的零工劳务市场。

(一)科学规划选点,设立“零工小站”。在市区3个街道5处群众自发形成的露天劳务市场附近,建设符合城乡规划的、适应群众需要的“零工小站”,配备政策宣传栏、信息发布栏、桌椅、饮用水等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舒适便捷的求职环境。各街道按照标准具体建设并引导用工双方到“零工小站”体验规范化、人性化的市场服务。(责任单位:钢山街道、千泉街道、凫山街道)

(二)合力抓好治理,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发挥综合执法、公安部门执法职能,及时取缔市区内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重点是对钢山街道马踏飞燕、凤凰山市场附近,千泉街道义乌商贸城、新都会附近,凫山街道十二中学附近等安全风险高的主次干道露天零工劳务市场进行取缔。在取缔活动结束前,持续加强巡查,严禁占道聚集,维护好主次干道路域环境和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钢山街道、千泉街道、凫山街道)

(三)加强就业服务,畅通灵活就业渠道。把“零工小站”纳入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对于有务工需求的人员,指引至就近“零工小站”有序求职。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开辟招聘专区,积极举办招聘“集市”“夜市”等有特色的零工招聘活动。在线上招聘平台开设零工服务专栏,开发“零工小站”小程序,让灵活就业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成功求职。制作发布零工劳务市场“电子地图”,及时收集发布市内外用工信息,共享用工岗位信息服务平台;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运营劳务市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规范、成效突出的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钢山街道、千泉街道、凫山街道)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9月)。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清单,及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于9月18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农民工科(联系电话:5232325)。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1年10月—11月)。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和推进计划,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11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2月)。各单位对照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找差距、抓整改、促提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由镇街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亲自研究“零工小站”选址、力量配备、政策保障等关键环节,建立工作清单,定进度、定责任、定人员,包时间、包质量、包达标,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考评。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高标准建设零工劳务市场,强化督导调度,定期评价成效、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三)注重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广泛发动,在全市上下营造集中整治的浓厚氛围。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


       Word文件:邹政办字〔2021〕38号关于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实施方案.doc

       PDF文件:邹政办字〔2021〕38号关于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实施方案.pd  

  【文字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设立“零工小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H5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设立“零工小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负责人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设立“零工小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专家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设立“零工小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媒体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设立“零工小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动漫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取缔主次干道露天劳务市场设立“零工小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